2025年4月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安排(含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的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安排列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报销款、赔偿金及工资等争议事项,并安排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理。
工资、奖金、津贴等支付事项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的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安排列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报销款、赔偿金及工资等争议事项,并安排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理。
据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申请人请求湖北天润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等合计285000元,仲裁委依法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并安排于2025年2月24日开庭。上述金额和事项均为申请请求,公告未披露裁决结果,不代表请求成立、企业违法或最终责任。
公开报道据第三方诉讼信息整理称,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市佳得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作为被告,涉及(2024)苏0281民初12355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立案法院为江阴市人民法院。报道未披露工资请求的具体期间、证据、裁判结果或执行情况;本记录仅记录已公开的诉讼程序,不据此认定公司拖欠工资。
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13日公告送达的(2024)粤0105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确认原告与广州暗耀晶石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判决该公司向原告支付工资123690.27元及年终奖10185元。因该公司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判决书。
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1日公告送达的(2024)粤0106民初551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广州市汇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2023年7月工资3678.16元、未休年休假工资3678.16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2000元。第三人为该公司黄埔分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公开判决页面载明,劳动者被派遣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分公司工作,争议涉及派遣用工、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相关仲裁请求已被驳回,法院判决驳回本案诉讼请求。该公司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
据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4月7日公告(穗增劳人仲案【2024】1177号),该委裁决广东木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工资11818.44元,广州市增城区正向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留言及双城区人民政府回复显示,一名网民反映黑龙江省浩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裁员后未按协议时间发放工资。双城区人民政府回复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约谈企业人资负责人,并称企业经营不善造成工资拖欠,企业承诺在2024年3月底前支付。页面未载明承诺后的实际支付结果。
公开裁判文书聚合页面显示,案号(2023)冀04民终6847号劳动争议二审判决涉及河北太行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争点包括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审对部分给付项目作出调整。页面对劳动者姓名作了匿名化处理。
据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2023年11月17日公告(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3〕1285-1287号),该庭裁决深圳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向三名申请人分别支付2022年11-12月工资、半年奖及经济补偿金合计约8万余元,并确认劳动关系于2023年1月1日解除。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判决页面载明,薛旭与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争点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及推荐奖励;法院判令公司支付2022年2月工资800元,并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18日解除。该公司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
公开判决页面载明,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主张曾面临降职降薪或协商离职选择;法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协议相关事实,并驳回重复提出的补偿请求。该公司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
公开判决镜像显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一宗劳动争议中被列为共同被告;现有页面显示法院未据此确认其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直接劳动关系。案件主体、来源镜像及是否纳入集团记录需人工复核。
公开判决页面载明,风神物流有限公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争点涉及劳动关系转移、加班费及解除补偿;法院确认双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其他请求。该公司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