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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信息历史记录

劳动争议二审判决涉及工资、年休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體來源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存档文本) ↗
来源发布时间
2023-03-06
本站收录时间
2026-09-01
记录编号
REC-2023-888D606ADD5302AB
地区
浙江省 / 宁波市
來源性質
司法机关依法公开的信息
Summary

信息摘要

公开存档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载明,劳动者高群娥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涉及2022年4月工资、2021—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社会保险等请求;判决记载劳动者在成型车间工作期间平均每月工作26—27日、每天约11—12小时的主张,并认定公司未安排原岗位工作任务、暂停考勤等行为构成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维持支付工资2705.12元、年休假工资2198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900元等判项。该记录按判决书所载事实和裁判结果描述,不将劳动者全部主张等同于法院支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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