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和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鹤劳人仲案字〔2026〕第729号
公告载明,张智鹏与广东丰和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决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10117.13元、经济补偿4061.80元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0885.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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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载明,张智鹏与广东丰和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决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10117.13元、经济补偿4061.80元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0885.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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